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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葡萄牙在海外有近500萬僑民,葡萄牙對外來移民的政策相對其他歐洲國家較為寬鬆,外來移民管理主要由內政部移民局負責,總理府下設少數移民高專,幫助外來移民解決困難,更好地融入葡萄牙當地社會。據不完全統計葡現有外來移民約80萬人,占全國人口的0.7%,其中大部分為巴西、非洲及東歐移民,主要從事餐飲、建築、環衛等行業。
葡萄牙在與簽約國簽有雙邊協議的前提下,互相承認雙重國籍。在葡居留10年以上的外國公民有資格申請加入葡籍。
葡萄牙執行血緣國籍政策。1)父母雙方均為葡國人,本人出生時即有葡國籍;2)如父母其中一方為外國公民,且根據這一方的國籍有關法律規定本人出生時可具該國國籍的,選不選擇葡國籍均可,等本人年滿18周歲時可另作決定;3)如父母雙方均為外國公民(在葡有居留),且在葡合法居留10年以上,本人出生時可申請葡籍;如父母合法居留時間少於10年,本人出生不具葡籍,等本人年滿18周歲時方可選擇是否加入葡籍。
申請所需文件:1. 有效之護照2. 身份證副本3. 相片4. 良民證5. 健康證明6. 結婚證明7. 資產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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